新闻中心
工作动态
政策法规
党建中心
通知公告
培训动态
计量、质检科普知识
  • 客服中心
  • 院务公开
  • 工作时间:
    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; 13:00-17:00 (冬季)
    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; 13:30-17:30 (夏季)
    法定节假日休息
  • 电话:0951-8614022
    邮箱:nxjzyrsk@163.com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计量、质检科普知识 > 正文

度量衡典籍——《律吕正义》

发布日期:2021-04-16

《律吕正义》由清康熙皇帝御制,它对度量衡制度作了详细的论述。《律吕正义》以营造尺为长度标准,“今欲定黄钟之管,必先定黄钟之度”;以漕斛为容量标准;以立方金属为重(质)量标准,确立了贯穿清朝200多年的“营造库平制”。

清乾隆皇帝继而又御制《律吕正义后编》,再列度量衡表,颁“铁升、斗、斛”之标准器,“量制,形方,以寸法定容积之率:升方,积三十一寸六百分,面、底方四寸,深一寸九分七厘五毫;斗方,积三百一十六寸,面、底方八寸,深四寸九分三厘七毫五丝……”此外,乾隆皇帝还亲自设计督造了“鎏金乾隆铜嘉量”方、圆数件。

来源:《成语典故中的度量衡》(郑颖、刘海鹏、陈昂编著,中国标准出版社)

版权所有©2018-2020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宁ICP备18000602号-1

地址: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-1 业务电话:0951-5032898/5032243/5032861 培训电话:0951-8614145 监督电话:0951-5059478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(上午);13:00-17:00(下午)     法定节假日休息

建议(1440*900) IE7.0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

培训
动态
业务
办理
关注
我们
投诉
举报